【年终盘点】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八大政策与解读(2020跨境电商的发展)

jinsihou金 548 2022-06-24

本文转载自网络公开信息

导读:2020年受疫情影响,跨境电商作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政策也不断加持跨境电商的发展。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2020年从国务院到相关各部委均出台或表态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从跨境零售进口试点及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新增,以及跨境B2B出口监管试点等,政策不仅覆盖进出口市场,还覆盖零售和批发模式,政策对跨境电商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100EC.CN)长期跟踪跨境电商政策,以下为我们通过第三方视角对2020年跨境电商政策动向进行盘点与解读。

【年终盘点】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八大政策与解读(2020跨境电商的发展)

政策一: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

政策概述:2020年1月1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策解读:电子商务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表示,扩大跨界电商试点有利于扩大进口,有利于降低进口综合交易成本,同时,也使得普通老百姓能更加方便地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提升生活水平。而此次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一是统筹考虑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区纳入试点;二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将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城市纳入试点;三是积极发挥跨境电商扩大消费、支持相关地区开放发展作用,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在城市纳入试点。

政策二:《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公告》

政策概述:2020年3月28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公告》,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商品的退货业务。

政策解读:“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包括延长15天退货操作时间、明确退货场地等,更加符合退货业务实际的同时,也使消费者退货更加便利。”莫岱青表示。

政策三:国常会推出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举办网交会等系列举措

政策概述:2020年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增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举办网上广交会等一系列稳外贸政策,打出政策“组合拳”,努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跨境电商是外贸新业态中增速非常快的一种新贸易形式,随着跨境电商进出口在整个外贸进出口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其对稳外贸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政策四:《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政策概述:2020年5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盘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连云港市等46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政策解读:“疫情背景下,跨境电商模式继续被寄予厚望,从第四批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到增设第五批跨境电商综试区时间间隔只有3个多月,足以看出国家对跨境电商应对疫情影响下的传统外贸的重视程度。至此,全国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已全面向全国复制推广,各地普惠。政策的加码不仅将带动中国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也将提升试点城市整体的创新活力,加大了政府招商引资的资本。”张周平表示。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表示,当前消费需求得到持续的释放,消费者不再满足于本土品牌,逐步看向世界舞台,进口消费走向常态化。受疫情影响,国人的跨境出行受到限制,线下消费也有局限,这给进口跨境电商带来机会,催化发展。(延伸阅读:国务院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 全国105城“僧多粥少”)

政策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

政策概述:2020年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政策解读:《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提升跨境结算效率。放宽外汇管理方面。一是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三是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

政策六:《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政策概述:2020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首先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有利于推动外贸企业扩大出口,促进外贸发展。

政策解读: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顶层设计推动非常重要,但是在以往的政策推动过程中,更多集中在零售进出口跨境电商领域。B2B跨境电商政策红利较少,对于中国外贸出口来说,跨境电商B2B模式恰恰是绝对主流,B2B模式未来的增量更是不可限量。新政策背后其实表达的市场趋势是,未来中国传统外贸转型跨境电商的大势所趋,对于更多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B2B模式是未来的真正主流模式,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B2B模式的出口数据也会越来越大。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海关推出9710/9810两种通关方式,展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其中9710适用于像阿里国际站等业务场景,9810适用于像亚马逊FBA等业务场景。海关之前推出9610和1210 针对的是跨境在线零售。而这次9710和9810针对的是跨境小额贸易。这反映了国家对跨境电商理解的更加深入和完善,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新业态,以及加快跨境B2B监管改革试点促进外贸出口的决心。跨境B2B将在稳外贸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延伸阅读:【电商快评】跨境B2B出口监管新政意义、影响及建议)

政策七:商务部发布会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政策概述:2020年7月2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继续加大政策、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近年来,作为新的外贸业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蓬勃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吸纳和稳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总额同比增长60%。今年前5个月,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逆势增长,同比增长12%。

政策解读:商务部对跨境电商的表态有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当前,跨境电商在制度、服务等创新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未来在政策指引下,能够加大力度促使政策更快的落地,从而推动跨境电商有序的发展。

政策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

政策概述: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RCEP协定的第十二章,详细列出了“电子商务”的具体条款。在第十二章电子商务部分中,第四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这里包括:计算设施的位置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在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上,一是缔约方认识到每一缔约方对于通过电子方式传输信息可能有各自的监管要求。二是一缔约方不得阻止涵盖的人为进行商业行为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等。

政策解读: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RCEP协定对于目前中国如火如荼的跨境电商行业来说会带来巨大的机会。比如说海外仓、东南亚市场建立,国际人才的招聘,未来外贸跨境行业会拥有质的飞跃。目前跨境电商进口也发展的非常火爆,RCEP签署,本质进口商品的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特别是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可以让客户买到更低廉的优质海外商品,特别是区域内的产品,这个会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进口行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通拓科技集团合伙人李鹏博表示,RCEP协议将整体降低贸易壁垒,不管是传统贸易还是跨境电商,都将从关税、清关效率等方面获益;该协议中含有电子商务条款,这说明各国开始重视电商在国际贸易中的推动作用,有助于中国跨境电商模式在其他国家的复制推广。(延伸阅读:【电商快评】RCEP签署全球最大自贸区来临 对跨境电商将影响几何?)

小贴士

跨境电商定义:狭义指跨境零售电商,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达成交易、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包括:9610、1210、1239等海关监管代码模式。广义定义为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及零售中的应用,包括:进出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B2B、B2C、C2C)以及9710、9810等海关监管代码和相关服务商。

“电数宝”(DATA.100EC.CN)电商大数据库监测显示,在跨境电商产业链中,主要的玩家包括:进口跨境电商:天猫国际、京东国际、淘宝全球购、考拉海购、洋码头、苏宁国际、唯品国际、丰趣海淘、蜜芽、宝贝格子、55海淘、别样海外购、亚马逊海外购、五洲会、行云集团、海带、海拍客、笨土豆等;出口跨境电商: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全球开店、eBay、全球速卖通、Wish、SHEIN、安克创新、环球易购、通拓科技、有棵树、兰亭集势、环球资源、敦煌网、大龙网、棒谷、执御、傲基、赛维等;跨境电商服务商:中国邮政、顺丰速运、京东物流、菜鸟网络、斑马物联网、Paypal、PingPong、连连支付、一达通、卓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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