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规范跨境支付企业登记管理公告
494
2022-12-23
敦煌网对平台销售的仿真货币类印刷品进行整顿
10月12日消息,敦煌网10月12日发布对于仿真币、玩具类货币商品整改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以及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现对平台销售的仿真货币类印刷品实行整顿。此次整改于2021年10月12日公示,将于2021年10月19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敦煌网对以下商品实行禁销:平台禁止发布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各国流通货币及仿制人民币、各国流通货币;平台禁止发布与真实货币材质相似或者相同且大小相同的1:1仿制品或复制品;平台禁止发布用于制作、伪造、变造货币的相关材料、设备以及技术服务等。
对于非以上类别的道具钞/玩具钞/娱乐仿真钞等商品,卖家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进行销售:须在商品标题中明确表明此商品为复制品,道具钞、玩具钞票等;须在首图中展示商品图片,且于图中商品明显处展示“复制”、“道具”、“copy”等字样;须在产品标题或者描述中必须上传直尺测量图片以及复制比例,两者缺一不可。
此外,欧洲货币复制品的规定:仅复制钞票的一面,其长宽大于或等于票的125%或小于或等于票的75%;双面复制,其长度和宽度大于或等于票的200%或小于或等于50%;在与纸张明显不同的材料上复制。
公告提醒卖家,如平台在后继审查中发现卖家售卖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货币类商品,将视作禁销品依《知识产权禁限售违规处罚》的相关规则进行产品下架、警告、期限冻结的处罚。对于屡教不改、重复违规、被监管部门通告、被重要媒体曝光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规情节者,敦煌网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平台相关规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号直至关闭账号的处罚。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