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9710”出口业务正式开通

jinsihou金 533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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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9710”出口业务正式开通

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9710”出口业务正式开通

10月14日消息,近日,入驻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青海梦纳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往美国货值约20万美元的收放音组合机顺利通关,标志着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9710”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正式开通,这是继2020年“1210”业务开通以来,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据悉,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于2019年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复设立,是青海省获批的第一家跨境电商综试区。

2020年8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9月1日起,增加重庆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增设“9710”“9810”两个海关监管代码,分别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跨境电商企业由此有了专门的通关方式。

其中,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9710)是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商品、企业信息展示并与国外企业建立联系,在线上或线下完成沟通、下单、支付、履约流程,实现货物出口的模式。

自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以来,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委会积极探索“9710”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发展新路径,引进青海梦纳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在综试区开展“9710”业务。截至今年9月底,已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375万美元,产品为收放音组合机等52种,主要出口地为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6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自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标志着自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公布的10个试点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增加12个试点海关后,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正式向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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