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为电商们电商法培训(电子商务法律实务)

jinsihou金 406 2022-12-18

本文转载自网络公开信息

司法局为电商们电商法培训(电子商务法律实务)

司法局为电商们电商法培训(电子商务法律实务)

通过学习电子商务法将如何将本法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下面新闻可以作为素材。

中消协解读《电子商务法》:如何应对大数据杀熟

[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认真学习《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照法律要求,及时改进服务和管理,切实承担法定义务和责任;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加强研究]

[截至2017年12月21日,中消协共收到全国酷骑单车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预付费、请求移交犯罪线索的来信2064封,并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了《刑事举报书》。]

中国电子商务在爆发式增长的同时,也呈现出多种乱象:有些微商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有些电商经营者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严重误导消费者;有些平台出现“大数据杀熟”的情况,引发公众不满,等等。

《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电商领域乱象加以规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9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结合有关投诉情况和部分案例,对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进行解读。

微商被纳入管理

在电商领域,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情况日益增多,也带来了很多消费维权新问题。

比如,由于线上开设店铺缺乏信用保证体系,其进入门槛低,无营业执照;在出现消费纠纷后,有些微商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困难等。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中,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将这些新形态和涉及主体纳入其中,明确利用***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意味着,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将被纳入管理。中消协解读称,这样有利于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有利于更好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对于电商经营者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炒信”、“刷单”行为,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也提出了“禁止虚构交易、编造评价,平台不得删除评价”的要求,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披露的一般义务。

比如,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再比如,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如何应对大数据杀熟

据一些消费者反映,在线预订酒店、预约车辆时遭遇平台、电商杀熟。

一位姓廖的消费者称,自己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预订某个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他通过前台了解到,酒店房间淡季价格在300元上下,用朋友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积累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并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个人画像,有目的地提供搜索结果,进行精准营销。有些平台甚至出现“大数据杀熟”的情况,引发公众不满。

为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一是在针对消费者个人特征提供商品、服务搜索结果的同时,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通过提供可选信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二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发送广告的,还应遵守《广告法》规定。三是明确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另外,2017年以来,悟空、酷骑、小鸣、小蓝等共享单车企业,因融资困难、资金链断裂等原因,相继停止运营。由于这些共享单车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后,大多存在违规挪用押金行为,造成消费者押金难退。截至2017年12月21日,中消协共收到全国酷骑单车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预付费、请求移交犯罪线索的来信2064封,并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了《刑事举报书》。押金是租用特定标的物的质押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主要担保合同的履行。押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挪用。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押金退还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是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设置退还障碍;二是规定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三是对于未按规定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

推动新的《电子商务法》出台“平台经营者未尽自身应尽义务,应依法承担责任”有三个典型案例,这三个案例也一步步引发立法部门的重视。

2017年7月中旬,高校毕业生李某通过一家互联网招聘平台找工作遭遇传销骗局遇害。李某应聘的“北京科蓝公司”是一家冒名招聘的“李鬼”公司。调查中发现,这类虚假岗位的招聘者目标大多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往往社会阅历浅,对招聘者缺乏警惕性,且不能识破骗局。

据报道,直至事件发生前,此平台仍允许招聘单位在该平台发布第一个职位,只要资料合规,就可以先发,如果不触发用户举报,就不强制审核,这也给传销人员有了可乘之机。

中消协将此案作为网络消费典型案例之一提供全国人大立法参考,建议明确平台经营者自身应尽义务和责任。

今年5月5日深夜,某航空公司空姐李女士乘坐某网约车平台顺风车后失联,后被发现为司机强奸杀害,因该平台存在对司机审核及人车一致问题管理不善、对顺风车夜间运营未尽相应注意义务、对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当月22日,中消协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敦促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规定,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防止平台经营者逃避应尽义务和责任。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电子商务法》三次审议稿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8月24日,浙江温州年仅20岁的赵女士在乘坐同一网约车平台顺风车后被司机钟某强奸杀害。据报道,发现异常时,平台缺乏便捷有效的紧急救助方式,也未及时协助赵某亲友、警方提供司机信息,特别是案发前一天,曾有其他消费者投诉该司机有不轨行为,但未受到平台重视和处理。

当月27日,《电子商务法(草案)》进入最后审议阶段,草案四次审议稿将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由原三次审议稿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平台经营者责任,不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再次引发社会热议。中消协为此表态称,建议恢复草案三次审议稿中有关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经中消协与社会各界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经反复权衡,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最终明确在此种情形下,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就《电子商务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平台经营者未尽到上述义务,按照《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构成共同侵权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对于这一修改波折,中消协解读称,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强化经营者的底线责任,以确保消费者安全权。

除了上述的民事责任以外,《电子商务法》还规定,如果平台有相关的违法行为,还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一修改,主要是考虑到平台经营者未尽到上述义务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形依法具体认定。这就需要有关司法机关、监管部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根据违法情形,作出具体判定。

对于即将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中消协呼吁: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认真学习《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照法律要求,及时改进服务和管理,切实承担法定义务和责任;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加强研究,尽快出台配套法规和规章,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希望有关司法机关结合《电子商务法》规定和司法审判实践,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裁判理念和尺度,推动司法与立法良好衔接。

法律电商来了,律师该如何应对?

现在大多数的的律师同行还处于手工作坊时代,封闭保守的坚守着自己的地盘不愿分享,这与互联网时代是格格不入的。平心而论中国的大律师就那么几个,慕名而来的案件委托人络绎不绝,收入颇丰。与此相对立的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同行奋斗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仍然苦于名气不大很难找到案源,更不用说,我们这些看似没有经验的80后年轻律师群体。律师找不到案源,法律需求者找不到律师,法律市场的供求矛盾在传统的法律市场越来越突出。法律需求者找不到律师,却只因为他们普遍认为法律服务是昂贵的。

面对需求失衡的市场,法律电商的出现给传统的法律市场造成冲击的同时也让整个市场趋于平民化。这里所说的法律电商并不等同为在线法律服务,在线法律服务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普法咨询、法规收集、司法考试培训、法律技能培训等等都可以包含在内。法律电商,则是参与双方基于网络运营商提供浏览交互平台的应用方式进行法律服务交易活动,它的赢利点就在于电子商务模式。说的通俗一点,法律电商就是另一种形式的阿里巴巴,只不过法律电商出售的是法律服务,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像商品一样被展示在网上,顾客可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法律服务。

平民化的定位使得法律电商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通过智能化的服务方案,让繁琐的法律程序变得简单,让昂贵的律师法律服务变得便宜。这种模式在国外已形成规模,但在中国,这种模式可以说才刚刚起步。近年发展起了一些像中顾网、找法网、110网这样的法律网站,兼收并蓄涵盖了几乎所有法律服务门类,并且掘出了自己较为稳定的盈利模式。中国的市场在这一方面的需求量巨大,以中小企业为例,中国有上千万的中小企业,每年还新增上百万家,但它们90%以上没有请法律顾问。法律电商的市场就在于,在企业和律师之间搭建一个平台,企业法律服务不再昂贵,律师也越来越多的走向企业法律服务市场获取更多的案源。

电子商务法对治理电商乱象有哪些作用?

一个作用就是能够好好治一治微商了,朋友圈里都已经找不到几条正常的内容,全部都是微商,各种刷屏。原来微商发广告也是肆无忌惮,不管真假,也不管有没有夸大其词,各种乱发。

反正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以就随便乱来。但是现在电商法出台了,微商发布的广告也是受法律管理的,他们多少会有所顾忌。

第二个就是淘宝刷单也能够收敛一点了,原来真的是十个卖家九个刷。把差评都删掉,然后再刷一堆的好评,搞的买东西的时候都不知道到底哪些评论是真的,哪些评论是假的。

还有现在每个软件都能够识别用户的使用习惯,利用大数据做推送。只要是共用一个ip的,即便是不同的手机和电脑,数据都能共享,搞的一点隐私都没有。电商法里针对大数据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随意窃取都是不行的。要求平台必须要有允许客户关闭个性推送的按钮。

电商法新规2022年内容

2022年电商税收有如下政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根据上述两条,我们可以怎样理解?????????????????????????????????????????????????????如果你只是偶尔做一点小额交易,不用去工商那儿登记,但不管卖多卖少,产生合法收益之后,都得去税务那儿登记并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对于电商从业者,不管经营规模大小,将实施无差别征税。2019年电商收税收与实体店一样,税收季营业收入在9万元以下免交增值税等税收。专业增值税发票的税点是17%,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税点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向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部门的通用机打发票或普通手工发票。普通的消费者购买商品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部门的通用机打发票或普通手工发票,也就是通常意思上的普通发票。

综上问题所述,电商发新规是有用的,实施以来电商行业很多规则都发生了变化,许多商家被迫放弃了电商这个行业。我建议电商要坚持下去,严格按照要求交税。

法律依据:根据《电商法》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电商法》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上述两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你只是偶尔做一点小额交易,不用去工商那儿登记,但不管卖多卖少,产生合法收益之后,都得去税务那儿登记并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对于电商从业者,不管经营规模大小,将实施无差别征税。

此外,根据《电商法》第14条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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