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电子行业新零售工作台运营考核标准》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jinsihou金 418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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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电子行业新零售工作台运营考核标准》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关于《消费电子行业新零售工作台运营考核标准》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我们将对消费电子行业相关运营考核标准进行调整该变更于2022年4月28日公示通知,4.考核要求(1)每月店铺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不小于1单;4.考核要求(1)用户需确保单一门店同时符合以下指标要求:a.每月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不小于1单;b.门店预约单量在7单及以上的,月度核销率大于等于60%(2)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大于等于75%变更前:5.考核执行(2)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各位亲爱的商家:

该变更于2022年4月28日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5月5日正式生效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4.考核要求

(1)每月店铺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不小于1单;

(2)店铺预约单量在7单及以上的,月度核销率大于等于60%

变更后:

4.考核要求

(1)用户需确保单一门店同时符合以下指标要求:

a.每月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不小于1单;

b.门店预约单量在7单及以上的,月度核销率大于等于60%

(2)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大于等于75%

变更前:

5.考核执行

新增

变更后:

5.考核执行

(2)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新零售工作台将在考核次月关闭所有门店和商品的火凤凰功能;

变更前:

6.定义及说明

(3)月度核销率:指考核周期内,店铺线上引导成交单量占店铺预约单量的比例

变更后:

6.定义及说明

(3)月度核销率:指考核周期内,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占门店预约单量的比例

(4)所有门店月度合计核销率:指考核周期内,用户绑定的同一店铺关联的所有门店线上引导成交单量之和占所有门店预约单量之和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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