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规范跨境支付企业登记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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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怎么设置、责任范围、不适用商品)
为了让消费者可以无顾虑的购物,越来越多的淘宝卖家加入到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中来,这项保障性服务让消费者放心无忧的同时当然对于商品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考验,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详细情况以及卖家如何设置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一.7天无理由退换货介绍:
“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
二.7天无理由退换货设置过程:
1.打开淘宝店铺后台,在卖家中心找到客户服务,在淘宝服务当中选择7天+退货承诺选项,这里的服务升级天数需要先加入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否则不能点击设置。
2.点击管理服务,在左边的下拉框里面选择行业类目,如以饰品流行首饰类目为例,选定类目后,会默认加载所有的商品, 包括已设置和未设置的商品。这里要求店铺的商品一定要放正确类目,否则无法显露操作。
3.点击右边的设置选项,在弹出的对话窗口里面选择自宝义内容,通常默认15天的退换货周期,商品包邮的话卖家承担,买家退换货要保持商品完好无损,非包邮的商品设置买家承担运费。设置一次后可以保存模版,接下来的商品可直接应用。
4.设置完毕以后,商品右侧会显示约定服务内容详细信息,如果是从事家具家装类目,售出的商品需要安装,可以在服务商管理里面和服务商沟通加入,每个城市地区都有不同的安装费用标准选择。
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
1、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
2、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
3、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如果是包邮产品因买家个人喜好或个人原因导致的退货,如:颜色不喜欢,尺码不合适等,商家则无需承担来回运费,商家仅需承担初次邮寄给顾客的运费即可。
特别提醒: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有退换货商品,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四.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条件:
1、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2、买家已要求卖家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被卖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卖家,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
3、买家的赔付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赔付申请金额仅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为限;
5、买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的商品需满足本规则规定之条件,详见《商品类目与退换货条件》;
6、买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应在选择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为退货原因的退款过程中或交易成功之日起14 天内;
五.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1.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2.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3.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六.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法律责任:
①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②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
③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第三十二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在其平台显著位置明示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及配套的有关制度,或者未在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销售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通过显著的方式明确标注商品实际情况的,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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