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猫发票管理规范变更

jinsihou金 571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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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猫发票管理规范变更

2020天猫发票管理规范变更

《天猫发票管理规范》自2018年8月生效以来,给天猫用户带来了方便快捷的发票体验,为了让更多天猫用户享受该体验,我们将对《天猫发票管理规范》的适用类目等进行调整,特此公示。

本次规则调整公示于2020年3月2日,“特定商品”新增将于2020年3月30日起分类目逐步生效,其他调整均于2020年5月11日统一生效。

主要变更点:

1、《天猫发票管理规范》“特定商品”的范围新增63个一级类目的商品及2个二级类目的商品;

2、消费者保障商家未按时寄出发票(或电子发票未按时线上回传)的赔付形式由天猫积分调整为赔付红包;

3、规则表述调整。

详细变更点:

1、“特定商品”依据“生效日期”新增下述主营一级&二级类目下的商品:

2、其他变更:

变更前:

第五条 商家未按时寄出发票的责任

1、若商家未按时寄出发票(或电子发票未按时线上回传),则商家需以发放天猫积分的方式向消费者进行赔付。发放天猫积分数量(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元)*10(个/元),最高不超过30000个积分。同时,对于该商品,天猫将支持消费者发起的退货退款申请,但因消费者原因导致该商品已损坏的除外。

在商家开票成功前,若消费者发起退款、退货、换货,发票申请的超时机制关闭,且不再适用上述违约赔付规则。

商家未按时寄出发票的(电子发票未按时线上回传),按照前述方式处理后,不再属于天猫规则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商家出现天猫规则违背承诺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除外)。

2、若商家填写快递单号后的48小时内,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无法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消费者投诉后,赔付方式同上。

变更后:

【延迟开票赔付】买家在线申请开票,商家未按时完成开票或不符合纸质发票寄送时效要求的,须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其中商家未按时完成开票,将在开票时效届满时,由系统自动向买家赔付),赔付红包面额为买家实付金额*10%,最高不超过300元。商家按照本条要求完成赔付后,不再属于天猫规则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商家开票成功前,买家已发起退款、退货退款或换货的,不支持前述赔付,买家发起赔付申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好的运营店铺,鱼爪电商天猫转让平台在这里建议大家,一定要多了解清楚平台的规则这样才能更好的运营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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