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下)

jinsihou金 833 2022-11-10

本文转载自网络公开信息

2020年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下)

2020年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下)

2020年了天猫卖家们是否已经准备好迎接新一年的挑战和机遇了呢,当然在此前提下我们还是要把平台的规则了解清楚,毕竟天猫一直都是以规则严苛而著称的,一旦违反规则对于店铺带来的影响可是非常大的,下面鱼爪电商天猫转让就和大家一起看看2020天猫规范吧。

第四十条【扣分及节点处理】

(一) 部分违规行为成立后,天猫对会员进行扣分。严重违规(即B类违规,是指严重破坏天猫平台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及一般违规(即A类违规,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导致的扣分分别累计、独立执行节点处理。

(二) 达到节点时,天猫平台对会员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

天猫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12分即向天猫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 商家因违反违背承诺 和/或 滥发信息的规定,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外,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24分,给予监管店铺7天的处理;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36分,给予监管店铺14天的处理;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48分,给予监管店铺28天的处理;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60分,给予监管店铺56天的处理;

3、 商家因一般违规扣分导致被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以《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为准。

天猫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2分的,给予账户权限管控及经营权限管控7天的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20000元的处理;

2、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的,给予账户权限管控及经营权限管控14天的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30000元的处理;

3、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36分的,给予账户权限管控及经营权限管控21天的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40000元的处理;

4、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48分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以商家被天猫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限)。

5、 因商家严重违规扣分导致被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以《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为准。

(三)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四)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节点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五)会员的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

(六)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天猫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四十一条 【公示警告】

在天猫商家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等,对其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或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或告诫。

第四十二条 【账户权限管控】

账号权限管控措施包括:

(一)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不展示评论内容。

(二)评分不累计,指买卖双方交易后产生的信用积分、店铺评分不累计。

(三)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限制会员使用阿里旺旺,包括主旺旺及/或子旺旺。

(四)限制会员登录,指限制会员登录天猫平台等相关网站及客户端。

(五)限制买家行为,指限制买家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使用评价工具等。

(六)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

(七)销量不累计,指买卖双方的交易不计入成交记录中,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八)删除销量,指删除该笔交易的成交记录,在删除后将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九)限制使用交互平台功能,指限制会员在交互平台使用论坛等功能。

(十)限制投诉,指限制会员对交易发起投诉。

(十一)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十二)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

(十三)限制创建店铺,指限制会员创建店铺。

(十四)延长交易超时,指延长买家“确认收货”的超时时间。

(十五)信用积分清零,指将账户的信用积分归零。

第四十三条 【经营权限管控】

经营权限管控措施包括:

(一)监管店铺,指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二)屏蔽店铺,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三)关闭店铺,指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删除店铺并禁止创建店铺。

(四)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会员发布新商品,及限制编辑发布成功的商品,包括出售中或线上仓库中的商品。

(五)关闭订单,指关闭会员订单,包括未付款、已付款未发货等状态的订单。

(六)限制发货,指限制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七)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会员参加天猫平台发起的营销活动。

(八)清退店铺,指关闭店铺并且退出天猫平台。

第四十四条 【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

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措施包括:

(一)删除商品,指对会员出售中或线上仓库中的商品信息进行移除。

(二)下架商品,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监管商品,指在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四)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六)搜索屏蔽商品,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七)处理交互信息:指对会员发布的交互信息(如图片、视频等)进行屏蔽或删除。

(八)删除店铺相关信息,指对店铺内部分或全部信息进行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店铺装修、店铺介绍、店铺标等。

第四十五条 【关联影响】

针对会员特定违规信息,天猫平台可视情况向行政机关及/或第三方机构以及天猫平台的关联公司进行披露,或指示支付宝对其支付宝账户及/或其账户资金进行管控,资金相关包括:

(一)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及/或天猫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二)商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管控措施(简称“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指天猫指示支付宝对商家天猫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如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禁止余额提现、冻结支付宝余额、延长交易账期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范于2009年1月1日首次生效,于2019年6月27日最新修订。

附录:定义

1.拍下,指买家在天猫平台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2.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3.绑定,指天猫账户与支付宝账户一一对应。

4.类目发布数量,指商家在天猫平台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所在一级类目数总和。

5.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天猫平台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数总和。

6.分销商品,指供销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7.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8.店铺装修,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9.成交,指买家在天猫平台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交易状态为“买家已付款,等待商家发货”)。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10.包邮,指商家对所售商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买家承担发货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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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上)

2020年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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