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规范跨境支付企业登记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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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美团遭反垄断罚款年收入3%低于阿里4%
2021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涉嫌垄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收入3%的罚款,计34.42亿元。
总局公告显示,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阻碍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经营,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妨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且不具有正当理由,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对此,美团回应表示“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将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
至此,外卖平台之间互相“二选一”应该有了清晰的结论。公开报道显示,此前饿了么因“二选一”在各地被处罚了6次,美团也因类似行为遭到了7起诉讼。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监管总局的一锤定音,外卖行业的这一顽疾应该得到了根治。
此前,曾有外媒猜测,美团或许将遭反垄断罚款10亿美元,为年收入的10%,如今,这一消息也被彻底证伪。
反垄断作为今年的热门话题,从此次美团的罚款比例和公告表述中来看,反垄断已经形成了清晰明确的路径和规范指引。
今年以来第四例3%的处罚,此前处罚比例均值为3.67%
公开报道显示,美团的此次处罚系今年以来的第四例3%的处罚,此前三例分别为上海食派士、扬子江药业、公牛集团,均为实体企业。
其中,公牛集团的反垄断处罚在舆论上引发了不少关注。一方面,公牛集团是典型的中国消费品牌之中的“隐形冠军”,市场占有率超过了60%,这也是公牛集团遭到反垄断调查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公牛集团作为细分领域的实体制造企业,其垄断行为的伤害程度和范围相对较小。因此,有行业人士认为,3%已经成为了反垄断处罚的一道“均线”。
立方律师事务所知产专业律师刘延喜此前在一份报告中曾作过统计,在《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至2020年6月,执法机构公布的19起达成并实施纵向垄断协议案件,处罚比例的平均值为3.67%。
而此前在针对阿里巴巴的反垄断调查之中,最终罚款比例为年销售收入的4%,高于美团。
由此看来,3%作为目前反垄断处罚的均线,既确保了反垄断处罚的威慑效果,同时,也不至于对企业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美团“主动自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对于调查过程也进行了记录。其中,多处提及了美团的“主动自查整改”行为,这或许也可以作为一个分析参考。
公告显示,美团有主动承认、主动提供证据、主动全面自查整改行为,总局考虑了美团在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了执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要证据、停止“二选一”行为并全面自查整改、积极退还已收取的独家合作保证金等因素,做出处理意见。
从近半年来不同商家侧的反馈声音来看,美团的确在逐步调整此前的一些不合理政策,包括实施了费率透明化等举措,退还了商家的独家合作保证金等。
这些动作,都从侧面显示出了反垄断监管的有效性。以反垄断调查为契机,企业可以全面盘查自身历史存在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
而从多份反垄断处罚公告看,企业对于“反垄断监管”的态度和整改动作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此前扬子江药业和阿里巴巴在审查中都提出过抗辩,公告中也对企业提出的辩护理由进行了客观呈现,并结合调查证据进行了论证,最终给出有公信力的处罚结果。
这次处罚,事实上也为其他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对于此前积累下来的历史问题,应当以规范、合规、健康为原则,进行主动的调整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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