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日本电商市场 促销择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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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美国专利商标局近日发布了一则重磅通知,将于2021年12月8日起实施新修改的Trademark Modernization Act(《商标现代化法案》)。本次修改增加了两项新的简易主动审查程序,即撤除程序(expungement proceeding)和重审程序(reexamination proceeding),第三方可通过这两项无效和复审程序对已经注册但未进行实际商业使用的美国商标进行撤除。同时,新规中还提到第三方可以对申请中的美国商标通过抗议信(letter-of-protest)程序提出抗议,审查员需要在两个月内做出决定,是否将该程序中列举的证据材料发布到商标记录中,该决定为最终决定且不可复审。
对你的美国商标有何种影响?且听我细细道来。
一、对已注册的美国商标申请
首先,无论在任何国家进行商标申请时,都需要为该商标指定要保护的类别和具体的商品项目。中国商标申请时,选择10个以内项目都不会收取额外费用,美国商标申请更是没有限制可选择的项目数目。所以很多人出于扩大保护或未雨绸缪的打算,都会尽可能地选择项目,而其中很多的商品项目在申请时和申请后都不会实际使用,所以如果你的商标属于此类情形,那么就危险了!
其次,这几年美国商标代理服务竞争白热化,使服务商们严重内卷,除了不断降低价格,还提供“配套服务”以获取客户,其中包括制作美国商标使用证据。如果您的商标属于此类情形,那么也很危险!
再次,这几年跨境电商尤其是亚马逊卖家对美国商标的需求量剧增,这催生了一大批美标投资客,而他们手里的美国商标注册后并不会实际使用。同时在注册时都会选择以实际使用为基础,并“制作”一些配套的使用证据,且选择的商标项目会涵盖尽可能多的类别和项目,方便出售时更好的匹配到卖家,但是卖家往往只销售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产品。如果你的商标属于这种情形,那么也非常危险!
上述三种情况存在的风险在于:
1、假设您注册的商标或买来的商标注册时提供的使用证据合规,但商标仅在部分商品项目上进行了使用,那么第三方可以在注册后三到十年间提出单方无效请求,并撤除你的商标。官方一旦接受请求,会下发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给权利人机会陈述,根据陈述内容决定部分或者全部撤除商标。经过一番折腾,在用的商标保住了,但是你不得不花费额外的费用去答复该审查意见。
2、假设您注册或购买的美标,注册时提供的使用证据是 “制作”的,第三方可以在注册后五年内提出复审请求,官方接受后亦会下发审查意见给权利人机会陈述。如果您无法证明在申请中的使用证据真实性,或无法证明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使用了该商标,将会导致该商标被撤除。
二、对申请中的美国商标
(图片来源:联邦公报)
本次修改中对抗议信(letter-of-protest)程序规则做了修改,指明抗议信的决定是最终的且不可复审。审查员在收到抗议信后两个月内需要决定是否采纳意见并将其列入商标审查档案中,关于如何提出letter-of-protest我们将会另文讲解。下图是USPTO列出的几种常用的提出抗议信的理由。
(图片来源:联邦公报)
对申请中的商标,如果您的商标使用证据并非是真实的,而是通过渠道“制作”而成的,恰巧是服务商采用相同的产品为不同的品牌进行打标制作而成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收到举报将会被直接驳回。
美国商标法案的这次修改,显示了USPTO继续打击非正当、不合规申请的决心。因此,我们在此也奉劝各位即将申请美国商标或已申请美国商标的权利人,对自己的商标进行自查和补救。
• 如果属于合规基础注册的商标,但已有长久未使用的商品项目,可以向USPTO提出主动修改删除这部分项目,并定期保存使用证据。
• 如果属于非合规方式注册的商标,尽快按照合规方式注册新的美国商标,选择目前在用的商品项目进行注册。对想要占位但还未使用的项目,以“意向申请”方式提交,并通过请求延期,推迟提交使用证据的期限直到有真实的使用证据可提交;当然,您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美国的方式进行初步占位。
• 如果是正在申请中以实际使用为基础的商标,有不使用的商品项目的,可以主动向USPTO申请修改删减。如果使用证据存在瑕疵的,建议请求修改申请为“意向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再重新提交合规的真实使用证据。
目前国内市场美标申请现象较乱,申请人切勿仅看重低价而忽略风险管控。选择一个老牌、专业的事务所为你办理美国商标业务,至少可以在合规和合法渠道方面有所保障。如您有关于美国商标方面的疑问,也欢迎与我们联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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