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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3月2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通知》称,自3月18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下一步,商务部等六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密切关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积极加强业务交流指导,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充分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积极作用,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体详见【专题】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附公告全文: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商财发〔2021〕39号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二、各试点城市(区域)应切实承担本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情况请及时报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18日
一、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政策有着哪些意义?
意义一:国家继续鼓励进口跨境电商新业态信号明显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此次进口试点城市的放开,将刺激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实现更快的发展。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以及地方政策支持推动,进口跨境电商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海淘购物,随着物流速度的不断提高,跨境网购的购物周期大大缩短。在消费升级、内循环等大背景下,进口跨境电商政策红利不断持续释放,预计未来三至五年,行业交易量将会持续增长。”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通拓科技集团合伙人李鹏博表示,“此次试点扩大向国际社会传递一个积极开放的信号。国际社会,在过去这些年,有些“逆全球化”的思潮。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政府的进口跨境试点,尤其是本次的大范围扩张,信号非常明确——积极开放。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欢迎国际优质产品进入,而且是以一种非常便利化的通道进入。此次大范围试点,传递的风向很明确,国家继续鼓励进口跨境电商新业态。这不仅是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满足老百姓品质生活的需要。”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跨境电商是目前整个时代最大的热点,疫情更是让跨境电商成为时代的最大的趋势,但是我们谈到跨境电商更多是跨境出口,其实随着这RCEP的政策红利释放,2021跨境电商进口会引来更大的历史市场机遇。跨境电商要优质发展,政策的引导和政府的监管势在必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始于2018年11月。这次进一步扩大城市试点本质上让跨境电商进口更有序的发展。
意义二:有利于释放因疫情而受到抑制的消费需求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光数字贸易研究院院长林智勇表示,此次进口试点城市推出的时机和经济背景。现在全球疫情依然比较严重,各国都保持比较严格的入境要求,对经济影响比较大。过去我们国家境外旅游购物规模非常庞大,此次再次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有利于释放这部分因疫情而受到抑制的消费需求。其次,全球经济政治情况日益错综复杂,受地缘政治变化,国际贸易不确定因素增多。这次政策对稳外贸,拉动内需,特别是促进双循环能够起到特殊和积极的作用。
意义三:宣告1210保税进口试点已成熟可以大范围推广
“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政策宣告1210保税进口试点已经很成熟,可以大范围推广。1210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从全球范围看,都具有原创性。没有哪一个国家,专门针对进口零售电商业态,进行独立政策创新。因此,这样的试点国家也很谨慎。在试点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拆单、化整为零、低报、用他人身份证刷单、二次销售等等。在多次发文进行调整后,1210模式总算成熟了,可以更大范围试点。”李鹏博称。
二、政策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影响一:天猫国际、京东国际等头部平台将受益
“当前,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格局已定,因此这次受益的依然是天猫国际、京东国际等行业头部企业。头部企业会抓住这些政策进一步加快市场布局,强化供应链网络建设,提升购物体验。因此总体表现将相对平静,不会出现以前中小企业扎堆进入这个行业的热闹场面。”林智勇称。
据“电数宝”(DATA.100EC.CN)电商大数据库显示,我国进口跨境电商已形成了以下“三大阵营”:以天猫国际、考拉海购为代表的一线“头部平台”;洋码头、京东国际、唯品国际、亚马逊中国、寺库、苏宁国际、丰趣海淘、魅力惠、易趣为代表的“第二梯队”;以及以蜜芽、宝贝格子、波罗蜜全球购、五洲会、跨境淘、麦乐购、摩西网等为代表的“第三梯队”,市场格局梯队层次鲜明,“寡头效应”初步显现。
影响二:试点模式扩大后1210模式会运用更加普遍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表示,试点模式扩大后,1210模式会运用更加普遍,同时非试点城市的保税电商1239会相应减少。相比1239模式,1210模式做大的好处,就是按照个人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的要求,这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致命的也是救命的。
影响三:监管区外“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监管将加强
“这次政策最后还不忘再次强调,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监管区外“网购保税+线下自提”再次被点名。”吕友臣称。
朱秋城表示,以前跨境电商进口售后难、纠纷处理负责、落实难,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顺利推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三、对各试点城市及企业如何应对的建议
建议一:各跨境零售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
李鹏博表示,各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区位优势,才能真正利用好政策。例如:有的城市靠近海港、有的城市有国际化的货运航线、有的城市中欧班列很强、还有的城市直接陆运就能直达其他国家,各个城市都各有千秋。区位优势往往意味着配套服务,这些都是商家入驻时极为关注的点。对于一些区位优势不明显的试点城市,可以考虑适当补贴,以弥补不足。但是,补贴终究不是核心,试点城市要避免陷入补贴竞赛,否则就偏离了试点的初衷。
建议二:进口跨境电商平台要紧抓政策红利实现快速发展
曹磊表示,此次政策对进口跨境电商平台来说是利好消息,各进口电商平台要紧抓政策红利,加强平台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构筑起企业发展的护城河,实现快速发展。当前,跨境电商正在由打造爆款单品向提供全程的优质服务转移,进口跨境电商正步入全产业链竞争时代。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然而国内消费需求释放面临缺乏有效产品供给匹配的问题,使得消费市场处于结构升级的断档期。伴随收入水平提升及人口结构变迁,当前消费结构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以及快速多变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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