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日本电商市场 促销择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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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电商财务沸腾了!困扰他们的11大会计难题终于解决了!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网络推广营销,推动着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这次分享一下“电商核算的那些事儿”
各种电商APP我们都很熟悉,但“平台”对于我们企业(卖家)有哪些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对“平台”有些认识。
一、“平台”的简要概述
电商企业的种类
类型
特点
平台类电商
“中介”为促成交易提供服务
渠道自建电商
“自给自足”,自建网站并销售
生动形象的来介绍一下平台:
举个小栗子:
现有某楼盘开盘
他会招聘很多发传单的人
群众看到楼盘传单去售楼处看房或买房
楼盘的销售额得以提升
发单员就相当于电商平台
而返利平台属于在原有基础上增设返利模式
无论单纯的电商平台或者涉有返利模式的平台,它们的共同赢利点:广告引流费。
广告引流费是平台的收入来源,反之,对电商卖家而言,其为卖家的销售费用。
二、关于“电商核算”我们的困惑点在哪里?
关于电商核算,我们需要明白的无非就是三点:
1.通过平台,带来的收入何时确认,确认多少?
2.通过平台,产生的成本主要有哪些,怎么对应收入?
3.通过平台,产生的费用主要有哪些,如何合理扣除?
分录大全
收入
成本、运费
费用
Q1、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
Q1、哪些费用可以计入存货成本?
Q1、支付的会员费等按年收取的费用,如何记账?
A1、依据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以发货时间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A1、订货、购入、储存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A1、按年支付的费用应按月摊销
1.支付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服务费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
2.按月摊销:
借:销售费用—服务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服务费
Q2、平台虚拟账户应计入什么科目?
Q2、发货货物、确认成本如何记账?
Q2、平台产生的费用,如何合理核算?
A2、其他货币资金,二级科目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A2、发出货物并确认成本:
1)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A2、在平台上发生的费用几乎都是与销售有关,计入销售费用,并根据实际费用明细,下设二、三级科目
Q3、确认收入分录按全额还是净额?
Q3、收到商品后退换货,如何处理?
Q3、平台保证金如何记账?
A3、收入按全额确认
A3、1.退货:
1)按照之前确认收入、成本的分录做红字冲销
2.换货:
1 按照之前确认收入、成本的分录做红字冲销
2 重新对新商品记账
A3、支付平台的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
Q4、收入如何记账?
Q4、运费支付主体不同,核算就不同
Q4、平台佣金如何记账?
A4、1.客户下单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预收账款
1 确认收入、成本:
1)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A4、1.运费由客户承担
这样卖家就属于中间代收代付运费。
1)收到客户运费
借:预收账款——客户
贷:其他应付款–代垫运费
2)支付物流方运费
借:其他应付款–代垫运费
贷:银行存款
2.运费由卖家承担,计入销售费用
1)支付物流方运费
借:销售费用–运费
贷:银行存款
A4、卖家支付平台的相关扣点(佣金)费用
借:销售费用–佣金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账户
三、你问我答环节
1.电子红包是怎么办才算合理、合法?
【政策参考】
天津国税局在《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执行口径中》有相关的要求: 网络电商平台支付给顾客的促销代金券支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1)、网络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的安排
2)、消费者实际使用该优惠券的消费记录
3)、网络电商平台实际支付优惠金额的资金划拨明细
2.电子红包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规定,网络红包和优惠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应该分别处理:
1)、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网络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2)、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特殊销售模式的会计处理
优惠券、电子红包、购物券等,由于在税务上通常是“折扣销售” 的其会计处理方式:根据遵循谨慎性原则,按照所赠购物券(电子红包、优惠券等)金额先确认销售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待买家使用优惠券等时冲减预计负债,对于未使用的购物券则冲减当期销售费用。
(注意:优惠券或电子红包的税务处理,会影响分录上的数据)
1)对外赠送优惠券或电子红包时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2)顾客使用赠送优惠券或电子红包时
借:银行存款
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买一赠一或买多赠一等促销行为
1)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会计处理:
在会计分录的处理上按企业所得税上的分解或分配收入,按相对应的商品实际
成本来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视同销售来计算税金填写
5.卖家的好评返现如何处理?
1)增值税处理:
对于折扣的开具发票有2种情况:
1 销货时与销售价款开在同一种发票
2 开具发票后发生的折扣返还,或需要在期后确认的折扣返还
销售返点返利主要是第二种情况,需要卖家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反应折扣。
参考:国税函(2006)1279号文件
2)个人所得税处理:
好评返现需要由卖家代扣代缴个税
参考:税总函(2015)409号文件
3)会计处理: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的条件,应作为预计负债予以计提,借方科目为冲减所确认的当期销售收入。以后好评返现时,转销该预计负债。
案例:某电商促销,销售商品价款113万,根据以往经验估计要支付“好评返现”1.13万。
a.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收入-返现 1
贷:预计负债 1
b.好评返现开具红字发票时
借:预计负债 1
贷:银行存款 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3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6.日常经营的费用没有发票如何应对?
1)“好评返现、退运费、退差价”等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
2)日常对没票的费用进行归集与分析,有些业务集中给代理公司去做
7.积分账户如何核算?
积分,是平台、卖家、客户之间搭建的活动体系,具有促进交易的特质。
举个栗子:
某电商平台销售手机价格2500元,赠送250积分(折合2.5元),客户支付货款时,使用1000积分(折合10元)。
1)卖家确认收入时
a.借:预收账款–客户2497.5
应收账款–积分–平台 2.5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机 2212.3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7.61
2)收款,积分折算价款直接转入平台积分账户
a.借: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2487.5
应收账款–积分–客户 10
贷:预收账款–客户2497.5
b.借:销售费用–积分 2.5
贷:应收账款–积分–平台 2.5
c.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10
贷:应收账款–积分–客户 10
8.电商库存表中的金额应该按应收或实收记账?
按应收记账,实收与应收的差额可能是由虚拟淘金币导致的,淘金币计入应收账款–淘金币–平台。
9.“刷单”不仅违法,又有哪些财税问题 ?
电商刷单,通常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实际销售收入征税。
10.卖家在多平台营销,核算各平台的费用时应该建立多账套或一个账套即可满足?
建议一个账套核算,只要在会计科目中仔细区分各个平台即可。
一个账套利于卖家掌握整体数据又可进行数据对比。
11.返利平台如何确认收入、成本?
返利平台主要收入:商家的佣金等
支出:设备、通信、信息费、网站维护等
费用:向客户返利等
收入:依据平台与商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确认
支出:以与成本支出的上游签订合同、取得发票确认
费用:向客户返利作为公司的销售费用等
四、总结
本文已经对电商财务核算主要关注点整理分析,虽然内容看上去枯燥嘈杂。也许在看完文章,有种哪里都是重点可是我却抓不住重点的感觉。这很正常嘛,谁还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儿,只要在遇到不会核算的时候,记得回顾下内容就OK啦。
电商核算主要难在费用的归集,解决此问题,需要我们熟悉整个业务流程,在业务流基础上,按照会计准则计入相应科目。
来源:柠檬云财税柠檬云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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