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日本电商市场 促销择时很重要
604
2022-06-22
7月30日,亚马逊因违反数据隐私,被欧盟处以创纪录的8.8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7.29亿元)罚款,这是欧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数据隐私侵犯罚款。受上述利空消息影响,亚马逊股价大跌超7.56%,仅一天时间市值就蒸发1434.5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269.45亿元)。而在今年4月10日,国内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因“二选一”反垄断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罚款182.28亿元,成为了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更多详见专题:亚马逊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法被罚57亿元 Q2业绩低于预期 市值蒸发近万亿)
因个人数据处理不当 被欧盟处以57亿元天价罚单
据(100EC.CN)获悉,7月30日,根据亚马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文件显示,因该公司欧洲核心部门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符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违反了欧盟的数据保护法,卢森堡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在7月16日对该公司开出了7.46亿欧元(约合8.87亿美元)的罚单。
(注:图片采集自亚马逊)
据了解,2018年5月25日,欧盟颁布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被认为是欧盟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网络数据管理法规,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限制企业对个人用户数据的使用权。如果没有特定的、明确的、合法的目的,企业收集了用户的数据,或者虽然用户同意但企业搜集并达成目的后未立即删除的,就属于违法行为。违反GDPR的行为,最高或将面临年收入4%的处罚。
2020年亚马逊的销售额为3860.64亿美元,而此次罚款约占亚马逊2020年销售额的0.2%。虽然此次罚款已经接近10亿美元,但是相对于4%的全球销售额来说还算少的。亚马逊表示,卢森堡数据保护委员会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将向法院提起上诉。该公司称:“关于我们如何向客户展示相关广告的决定,依赖于对欧洲隐私法的主观和未经测试的解释,拟议的罚款甚至与这种解释完全不相符。”
(注:图为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亚马逊第一次因违反GDPR被罚。当地时间2020年12月10日,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发布公告称,由于谷歌及亚马逊法国网站未经用户许可存储用户个人信息,该机构常委会日决定分别向谷歌和亚马逊两家公司开出1亿欧元(约合8亿元人民币)和3500万欧元(约合2.8亿元人民币)的罚单。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此前表示,电商平台在获取个人信息的同时有义务保护信息安全。据国内《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电商平台在获取个人信息的同时,就有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
据介绍,GDPR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是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2016年4月通过,在2018年5月开始强制实施的规定。赋予了组织在数据采集、保存或处理方面重要的法律责任。并且,这是首次规定违反这一条例将处以高达全球年营业额4%的罚金,同时也规定了更多的措施,用以保护欧盟公民个人数据。GDPR意义在于推动强制执行隐私条例,规定了企业在对用户的数据收集、存储、保护和使用时新的标准;另一方面,对于自身的数据,也给予了用户更大处理权。
财报低于预期 国际投行纷纷下调目标价
除了面临创纪录的罚款,亚马逊自身的经营业绩也不容乐观。最新披露的财报显示,亚马逊第二季度营收、营业利润与第三季度指引均低于市场预期。数据披露后,多家国际投行纷纷下调该公司的目标价。
7月30日,亚马逊发布了2021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亚马逊第二季度净销售额为1130.80亿美元,同比增长27%,仅为去年同期的将近一半,略低于此前接受FactSet慧甚调查的分析师预测的1154亿美元。净利润为77.78亿美元,同比增长48%;每股摊薄收益为15.12美元,相比之下上年同期的每股摊薄收益为10.30美元。
亚马逊第二季度运营利润为77.02亿美元,相比之下上年同期为58.43亿美元;净销售额为1130.80亿美元,与上年同期的889.12亿美元相比增长27%。不计入汇率变动所带来的25亿美元的正面影响,亚马逊第二季度净销售额同比增长24%。
亚马逊预计2021财年第三季度净销售额将达1060亿美元到1120亿美元之间,同比增长10%到16%,其中包含了汇率变动预计将可带来的约70个基点的正面影响,这一展望的中值为1090亿美元,不及分析师此前预期。
在2021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数据披露后,国际投行纷纷下调亚马逊的目标价。其中,瑞穗将亚马逊目标价从4400美元下调至4100美元;投行Benchmark将亚马逊目标价从4400美元下调至4200美元;大西洋证券将亚马逊目标价从4000美元下调至3800美元;此外,瑞士信贷将亚马逊目标价从4850美元下调至4700美元;摩根大通将亚马逊目标价从4600美元下调至4100美元。Truist证券将亚马逊目标价从4000美元下调至3800美元。
亚马逊股价大跌7.56% 市值一夜蒸发1434亿美元
受因个人数据处理不当被欧盟处以57亿元天价罚单,以及第二季度财报低于预期,仅7月30日一天,就导致亚马逊股价跌幅超7.56%,按照亚马逊7月29日收盘价3599.92美元/股,市值18215.59亿美元。而7月30日亚马逊收盘价仅为3327.59元/股,市值16781亿美元。仅一天时间亚马逊市值就蒸发了1434.5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269.45亿元)。
双重打击之下,亚马逊的股价大跌7.56%,连同其创始人贝佐斯个人身价也受到影响,其资产缩水超139亿美元,个人身价跌到1924亿美元,贝佐斯世界首富的宝座似乎也要“移位”了!
今年7月,安迪·贾西(Andy Jassy)正式接任贝索斯成为亚马逊新任CEO。贾西在亚马逊任职超过20年,在接任CEO前,贾西掌舵亚马逊云计算部门AWS。数据显示,AWS在全球云计算市场份额长期排名第一,盘踞着云计算行业将近一半的市场。贾西就是将亚马逊云计算部门AWS一手扶持起来的操盘手。虽然贝索斯对贾西评价甚高,称他将继续带领亚马逊前进,但贾西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亚马逊同时披露,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面临多项诉讼,包括亚马逊和第三方卖家的价格协调、 已有垄断现象、其他潜在垄断、消费者保护和不当得利索赔。赔偿述求达到数十亿美元。
大批国内卖家店铺被亚马逊封杀 争议不断
从今年4月起,就掀起了一场亚马逊的封号风波,目前该风波仍未停止,还在持续,并且已经开始从头部企业向中小卖家蔓延。来自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在亚马逊平台上被封店的中国卖家超过了5万,全国各地累计被封的活跃账号达9万多个。这场封号风波,在国内跨境电商行业引起巨震。无论是行业头部“大卖”,或者是新起步的“中小卖”均受到波及。
6月16日,星徽股份发布公告称,旗下泽宝技术的RAVPower、Taotronics、VAVA三个品牌涉及的部分店铺于2021年6月16日被亚马逊平台暂停销售。经查,原因可能是部分产品赠送礼品卡,涉嫌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7月6日,天泽信息发布公告指出,旗下控股子公司有棵树因涉嫌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2021年度已新增被封或冻结站点数约340个,占2021年1月至5月亚马逊平台存在销售收入的月均站点数的30%左右。
据“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不完全统计,目前受到亚马逊封号风波影响的,包括:通拓、泽宝、泽汇、帕拓逊、蓝思科技、宝视佳、万拓、有棵树、环金科技、等数十家十亿级头部大卖;以及瑞泰、科拉诗、拉法尔、赫思、泰阳、蒙智拓、航亚电商、安博科技、奥沃腾科技、德拓电子科技、艾亚逊、光绵科技等腰部卖家。
对于封号事件,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强调,总体上看,这是外贸新业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阶段性的“水土不服”,是“成长的烦恼”。商务部将为企业提升风控水平,加强与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对接提供帮助,坚决支持企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上下游各类主体加强交流协作,共促行业健康发展。
从亚马逊封杀潮伊始,大批亚马逊卖家店铺被封,受此影响部分跨境电商卖家已经开始转战其他新兴平台。今年以来,亚马逊的风波不断。除大规模封店外,其亚马逊Prime会员订阅服务也频遭吐槽,并被认为其订阅服务程序或涉嫌触犯美国法律。加之此次因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条例遭重罚等,作为全球跨境电商巨头,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面临的挑战依然巨大。
我国愈加重视个人数据安全问题 或迎强监管时代
亚马逊因违反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被开巨额罚单,近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数据安全问题。2021年7月28日,工信部曾在重点互联网企业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座谈会上表示企业需要重视数据安全。会上,强化大型互联网企业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数据保护义务,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数据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开展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加强重要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出境管理。
此前,工信部曾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等四方面8类问题。其中,在威胁数据安全方面,工信部重点整治企业在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及对外提供等环节,未按要求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等问题,包括数据传输时未对敏感信息加密、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前未征得用户同意等场景。
除此外,早在2019年1月25日,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不但对APP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过程中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判定,还对APP在收集用户数据时,哪些细节应对用户予以告知进行了细致的强调。2021年3月22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给39种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划出了“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对包括网络直播等13类常用App给出“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的判定,明确要求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在我国愈加重视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以及8月中旬《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进行审议的大背景下,包括亚马逊等国外电商巨头是否违反国内相关规定在个人数据的处理方面是否合规还不可知,但毋庸置疑,国内对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问题将更加重视,或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