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推广退货中心仓模式(海关总署退运货物)

jinsihou金 427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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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王胜介绍了海关在规范市场秩序、推出系列便民惠企措施及改革等有关情况。

海关总署:全面推广退货中心仓模式(海关总署退运货物)

据(100EC.CN)获悉,会上,王胜介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要求,海关总署在总结评估郑州海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已于9月10日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退货中心仓模式是指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企业可在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分拣等流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海关监管制度。

王胜表示,对于企业来说,退货中心仓模式实现了运营成本集约化。允许电商企业将原本设在区外的专门退货仓库内迁至区内,节省了区外专门设立退货仓库的租金、人力、频繁装卸、来回运输的成本。据试点企业反馈,该模式能为企业单月节省仓库租金、人力成本等约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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