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规范跨境支付企业登记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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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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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分为出售假冒商品(即C类违规)、严重违规行为(即B类违规)及一般违规行为(即A类违规)。
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类型】会员违规行为分为出售假冒商品(即C类违规)、严重违规行为(即B类违规)及一般违规行为(即A类违规),三者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一)出售假冒商品,指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出售盗版商品的行为;
(二)严重违规行为,指除出售假冒商品外,其他严重破坏淘宝平台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一般违规行为,指除出售假冒商品与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特殊市场违规行为同样遵循上述违规行为类型划分。
扩展资料
根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违约处理措施相关内容:
1、信息处理
您在淘宝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淘宝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商品进行下架、监管。
2、行为限制
您在淘宝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淘宝平台上实施但对淘宝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淘宝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账户扣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淘宝可查封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3、支付宝账户处理
当您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淘宝会依照您行为的风险程度指示支付宝公司对您的支付宝账户采取取消收款、资金止付等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会员触犯一般违规行为淘宝违规规则,每次扣十二分即被处以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十二天淘宝违规规则的节点处罚。
02对于系统排查到淘宝违规规则的涉嫌违禁的商品淘宝违规规则,淘宝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监管淘宝违规规则;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重复发布违禁信息的卖家所发布的商品,淘宝会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
03若在商品类页面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的,每件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在淘宝商城商品类页面发布第六目所规定内容的,每件扣一 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在除淘宝商城外的商品类页面中发布包含第六目所规定内容的,每件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 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04若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除第六目每次扣十二分之外,每件淘宝网商品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每件淘宝商城商品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
天猫严重违规行为以及相应处罚:
1.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批量注册淘宝账户的行为。不当注册的,淘宝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于淘宝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淘宝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2.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3.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淘宝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
4.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天猫删除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每次扣六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5.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淘宝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淘宝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
6.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出售假冒商品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
7.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十二分。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十二分。商家被扣十二分累计达三次,扣四十八分。假冒材质成份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
8.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每次扣四十八分。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9.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会员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会员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同时有权取消或收回会员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10.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许可的品牌的商品。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天猫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11.不正当牟利,是指会员或运营服务商、品牌商等第三方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或采用其他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会员明知品牌商、供应商、运营服务商等第三方不正当牟利,并且从中牟取利益的。
会员不正当牟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6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淘宝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会员、运营服务商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等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牟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会员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牟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牟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牟利行为:
(一)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阿里 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12.拖欠淘宝贷款,是指会员自阿里巴巴金融申请并获得淘宝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阿里巴巴金融自催及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拖欠淘宝贷款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拓展资料:
天猫规则,是对天猫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正常经营秩序,天猫规则根据《大淘宝宣言》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制定。
参考资料:天猫规则-天猫
严重违规累计48分或者假货违规累计达到48分,则会被直接查封店铺。
违规处罚扣分有3种类型:一般/严重/售假违规扣分,三种处罚扣分均分开累计。一般违规只有节点处罚,不会永久查封。
扩展资料:
《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第六章违规情形及处理:
定义:出售假冒商品,指卖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出售假冒商品(C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C类2分;卖家实际出售的,每次扣C类12。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
(三)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C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12分。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查封账户等措施。对利用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服务中心-累计扣多少分会被查封店铺?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淘宝买家在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情况下,会被封号。
《淘宝规则》规定:
第六十二条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淘宝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处以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的处罚;
(二)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处以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的处罚;
(三)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处以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的处罚;
(四)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处以查封账户的处罚。
扩展资料:
淘宝违规行为处罚规定:
1、盗用他人账户,扣分48分/次;
2、泄露他人信息,扣分6分/次;
3、骗取他人财物,扣分48分/次;
4、扰乱市场秩序,扣分24分/次;情节严重的,扣除48分/次;
5、恶意评价,扣除12/次。
违规行为成立后,淘宝网对会员进行扣分。当扣分达到节点时,淘宝网对会员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淘宝规则
淘宝买家违规封号不是按次数算,是按扣分积分算的,累计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查封账户。
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扣分及节点】
第四点 会员的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
会员因出售假冒商品扣分累计达24分及以上的,该年不清零,以24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出售假冒商品扣分未达24分的,违规扣分于该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累计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查封账户。同时淘宝网会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
扩展资料
《淘宝网关于违规行为扣分及节点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六条 违规行为扣分清零时,正在执行的节点处理不会随着累计扣分的清零而撤销。
例如:12月31日凌晨零点,会员甲开始被执行A类24分的节点处理,即屏蔽店铺、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14天。当天晚上23点59分59秒,该会员的A类扣分被清零,但是屏蔽店铺、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的处理,要在第二年的1月13日以后才会被撤销。
《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中规定:
第十五条 【资质备案】卖家发布需要准入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则及系统设置要求提交资质材料,通过淘宝网备案或审查。
第十七条 【交易履约与服务保障】卖家须履行交易或服务等承诺,包括根据淘宝网规则及其自身作出的承诺在规定和承诺期限内及时发货(特殊情形除外)等。
卖家应保障买家合法权益,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遵守《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等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官网-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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